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关于鼓励08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和措施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6
针对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都选择在城市就业,并且绝大多数在城市的事业单位和企业机关工作。而县城、乡镇以及社区则很少有大学生主动要求去,尤其是在农村,下去的大学生更是少之又少。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人才匮乏。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人员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差距很大,已经影响到基层的发展。这个矛盾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2005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18号文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引导毕业生服务“三农”、服务基层、服务西部。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办学理念服务面向上定位到基层。“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中、高级专门人才”是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服务面向定位。今后,我院将逐渐确立“以服务基层为导向”的就业工作指导思想。我院作为非省会城市的区域性高校,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我们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二、就业教育到基层。学院应重视对毕业生进行面向基层的就业教育,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开设,把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学生自我演讲相结合。学院重视到基层开展教育教学实践,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培养大学生对基层、对劳动人民的感情。
三、实践教学到基层。我们注重将教学活动由学校课堂延伸到实习单位、延伸到社会,延伸到县,甚至乡镇企事业单位中。
四、就业基地建设到基层。近段时间,学院经过不懈努力,多渠道、多途径开拓毕业生就业基地。一是着重建立面向崇左市的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二是努力开辟区内、外的就业市场。
五、毕业生成长成才到基层。今后,我院培养的毕业生要立足基层,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争取做到“为人朴实基础扎实,精于技能善于管理,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此外,我院还将设立“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类似的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工作,从项目宣传、发布基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到签订就业协议、办理个人档案、户籍关系等系列工作实行“一条龙”服务。同时,我院将根据市场需要,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和就业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不是哪里发达就往哪里钻,而应该学有所用,发挥专业特长。从根本上改变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除了国家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外,更重要的是帮助大学生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