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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安全与权益维护知识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16

    新年临近,各类不法分子开始蠢蠢欲动。据东方时空统计,55%的大学生求职时曾遭遇到就业陷阱。缺乏社会经验而又求职心切的毕业生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大学生求职时可能会遭遇如下陷阱:
     陷阱一:招聘、面试流程过于简单,或只索取毕业生个人信息
     2006
届毕业生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她面前,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小张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留给小张一份岗位要求及联系电话,同时主动要小张将简历及联系电话给他。像小张遇到的招聘单位就需引起毕业生注意和警惕,不要毫无防备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这样的单位。因为这样的单位其内部管理很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还存在欺骗毕业生的可能。
    在求职过程中切忌等靠挨,应努力拓宽就业信息渠道。但是,也要防止上当受骗。对于网络招聘或其他非正式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应该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调查其真实性。毕业生可以动用亲朋好友、老师同学等一切可以搜索的社会资源,请他们提供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

毕业生要小心,仅仅只有电话面试或者面试地点过于偏远、面试时间过晚以及面试场所过于简单,都需要提高警惕。
  提醒毕业生注意——有的不法单位通过假招聘获取大学生个人信息,并蓄意诈骗。有的毕业生留下了父母家的电话,有的家长就曾接到电话:“您的孩子受伤住院了,需立刻给某某账号汇钱。着急的家长一时联系不上孩子,也不敢耽误就把钱寄了出去,少则几千,多则两三万。毕业生应把自己辅导员或同学的电话留给父母,并提醒家长,接到类似的电话一定搞清事实。
    
陷阱二:押金陷阱
    2005届毕业生小李通过网上求职发现一家公司要招人,与公司面谈后,人事主管当即决定录用小李,并承诺了相当高的月薪待遇,但要求小李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交纳2000元押金,待小李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归还。
   
职业顾问点评: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引起注意,因为少数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获得高收入。同时,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收费项目,要敢于说不。《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
         陷阱三:要你介绍他人加盟
     毕业生小王,最近在人才市场门口遇到了自称是某公司业务主管的一年轻人,搭讪了几句后,业务主管说公司正需要像小王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并表示该公司发展前途非常好,收入也非常高,只要小王肯努力。同时,这年轻人告诉小王,因业务发展很快,让小王把自己的朋友也带到公司一同发展。 
    
职业顾问点评:前些年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小王碰到的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四: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2005届毕业生小宋通过招聘会进入杭州一家公司,当小宋提出要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公司表示不与小宋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小宋觉得公司给出的薪水不错,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
    
职业顾问点评: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适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可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五:以招聘之名宣传自己

    无名企业在招聘会上挂出巨幅宣传画,展位布置得极其鲜亮夺目;当求职者进行职位询问时,招聘者则对企业文化侃侃而谈数十分钟,末了再每人赠送一本精美宣传画册;网上某公司的招聘信息已经挂了半年之久,只招一两名、要求不高的职位也是如此。让人不禁怀疑,它们是否真的在进行招聘,难道说真是在借招聘之名行广告之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吗? 
    
陷阱六:借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这类就业陷阱都是以榨取毕业生的钱财为目的的,而还有一类陷阱是利用试用期索取学生们的廉价劳动力,而这类企业往往还是正规的企业。小胡就遭遇了这类陷阱。
    
今年23岁的胡晓波,2004年毕业于国内一家名牌大学的生物技术专业,为了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他考过了英语六级和公务员资格证等多个证件,20051月份,小胡在网上看到了国内一家大型制药公司正在招人,因为专业对口,就联合同班几位同学给这家公司投了简历,没想到他们很快就得到了面试邀请,小胡和其他六名同学顺利通过面试.进入试用期,当时公司口头告诉他们试用期为2个月。因为这个公司很大,想留在这里的小胡和其他6名同学尽管没有签任何协议还是答应先干了,盼望通过不懈的努力来争取这个职位。,试用期的待遇很低,跟正式员工没法比。而试用期的工作内容也和他们想象得有很大差距。小胡告诉我们,试用期让他们做些简单的重复劳动,谁做都可以的,但又是些必须得有人做的工作。当时感觉就是临时性的。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小胡非常勤奋地完成公司布置给他的工作,2个月的试用期很快就到了,该到转正的时候了。但两个月后也没人提这事,小胡去向公司领导询问,领导说对他2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表现满意,还要进行全面考察,小胡认为公司可能是真想留下他,于是很痛快得就答应了公司提出的再试用2个月的要求。很快又试用了两个多月,公司领导找到小胡,说没有符合公司要求。 
    
与小胡同时进入公司的六名同学也都在被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而在此期间公司也没有和他们签定任何协议与合同。
 
    
据了解,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另外一种就是无故延长试用期,说好的2个月,再延长2个月,可几个月的卖力表现最终换来的还是解聘。
 
    
因为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录用后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又微乎其微,一些的用人单位就是通过无休止的试用来获得毕业生最廉价的劳动力。

这类陷阱最让毕业生们无奈应对,无论试用期多长,最后人家解聘你总有理由。而关于试用期长短、待遇一般都是公司企业的口头承诺,而求职心切的学生也不敢提出签合同的要求,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明明知道被骗了白干了,但打官司也因为没有证据赢不了。

而如果签合同还要小心被无故延长。关于试用期国家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短于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短于2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的试用期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期限,你就要小心了。
 
    
陷阱七:培训陷阱
    在大学生就业中,常常会看到一些培训机构混迹其中,不断给大学生介绍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之类的机遇,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其一、收了培训费仍然无工作。有些培训机构以高薪就业保证就业的名义引诱大学生交了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却以种种理由不给安排就业。其二、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连手坑害大学生。大学生交了样昂贵的培训费后,被推荐到一些位置偏僻、层次较低的企业,无人问津的低薪岗位,甚至在试用期就被借故辞退。其三、用人单位的培训陷阱。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新进大学生必须经过某某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录用。于是花费不少的大学生经过培训,考核过关者却寥寥无几。即使如此,被录用者也难逃厄运,工作刚满见习期或试用期即被以各种理由辞退。其四、因为培训而失去自由。常言道没有梧桐树,难留金凤凰;栽好梧桐树,招来金凤凰,可一些没有梧桐树的用人单位自有妙法留人。那就是单位出钱培训上岗,买走大学生的自由。这些用人单位在大学生上岗前提出,单位出资送大学生到某培训机构进行所谓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上岗协议或劳动合同,规定所有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才能准予上岗,且要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至少服务一年,必须交纳数目不菲的违约金,有些单位甚至扣押大学生的证件。
    
陷阱八:安全陷阱
    大学生的就业心切,给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常常精心策划,坑蒙拐骗盗无所不用,如果大学生稍不留神就会受其所害。
 1
、索要各种证件、签名、盖章。如果大学生在招聘中留下重要证据之类的东西,就可能成为欠费、欠税、担保人等各种形式的债务人,也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
 2
、索要办证费、资料费、报名费、劳保费、保险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只要大学生切记,无论对方怎么巧舌如簧,没赚钱决不花钱,他们的如意盘算就会落空。
3
、谨防偷盗抢劫。首先,对陌生的人、陌生的地点与可疑时间的面试,一定要谨慎小心,很可能各个环节都陷阱重重,令你防不胜防。其次,谨防将手机、钥匙交给对方,也不要随便吃喝对方提供的食物饮料,否则可能瞬间一无所有。再之,谨防诈骗。如果对方为掌握你的全面情况无休止面试,你可能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要么设下小圈套让你闯祸,然后高价索赔;要么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接到你车祸、病危此类的通知,于是匆匆将钱转入了不法之徒的账号。
4
、切防非法工作。工作性质不清,任务不明,遮遮掩掩、行动诡秘,这时就要非常留心,可能已沦为不法之徒的帮凶。可能正从事涉毒、偷运、销赃、窝赃、传销等非法工作。而一旦事情败露,违法者全无踪影,而你成为了替罪羊。
5
、女大学生安全第一。不法之徒更易选中女大学生,是因为他们就业更难,易于诱骗,而且防卫能力差,胆小怕事,易于掌控。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稍不留神,可能会落入不法之徒、不良企业的陷阱中,轻则被劫财劫色,一无所有,更可怕得是陷入色情、传销业或被拐买,反抗者甚至遭暴力相向,失去生命。所以,女大学生就业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切不可麻痹大意,贪图钱财与享受,以免被引诱;行动上一定要细思慎想,以防掉入陷阱;具体环节上要步步为营,以杜绝授人把柄。
   
就业指导中心建议:
    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规避上述就业陷阱。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搜寻招聘信息时要力求准确真实,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实地调查或请求亲朋好友、同学老师提供单位情况。
2
.若仅仅只有电话面试或者面试地点过于偏僻、面试时间过晚以及面试场所过于简单,都需要提高警惕,必要时应该同学结伴去面试,发现情形不对立即报警。毕业生还应把自己辅导员或同学的电话留给父母,并提醒家长,接到陌生人如您的孩子受伤住院了,需立刻给某某账号汇钱之类的求助电话一定要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核实。
3
.异地面试前应该先去学院辅导员请假,并征求辅导员老师意见。
4.
应聘时要了解清楚招聘职位的要求、完整的录用条件。 
5.
应聘完后,到招人单位了解在岗人员待遇、工作性质等是否与招聘宣传相符。

6.
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中间应包含对双方权、责、利等有所规定;对一些远期承诺,也应写进协议中。
 
7.
使用一段时间,如被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要及时要求单位人事部门拿出证明本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8.
发现用人单位侵犯自身权益,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或工商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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